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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奶茶店试岗了一天,但是自己不想干了有工资吗

讨薪 2024-05-05 10:5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具体遇到了哪方面的法律问题。
  • 有工资 干一天也要给工资 建议积极争取
  • 好的,应当直接向老板要
    如果老板不给
    你可以向所在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申请监督
    只要你认认真真地上班
    你肯定会拿到那几天的工资的
  • 有的。工资是劳动报酬,劳动者只要付出来劳动,无论是正式期还是试用期,都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试用期一天都应当支付工资报酬。只要是上班提供劳动,劳动者即应获得相应劳动报酬。
    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可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有的。工资是劳动报酬,劳动者只要付出来劳动,无论是正式期还是试用期,都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试用期一天都应当支付工资报酬。只要是上班提供劳动,劳动者即应获得相应劳动报酬。
    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可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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