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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指点一下,我在广西省南宁市横州市想咨询我租的房子还没到期,房东让搬走还没退钱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4-07-12 07: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合同没有到期,房东让搬家,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要求房东退房租并赔偿相关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法律分析:首先合同还没有到期,房东无权要求租户搬走,如果有原因的话可以和租户商量解决,一般都是房东退还押金和剩余的房租,租户有权要求留有一个星期的时间找房子,也有权要求房东赔偿违约的租金,如果协商不成的租户可以按照合同租到房子到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 房租到期租户不搬双方协商不成的,房东可以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租户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清点财物时可以邀请居委会或村委会的有关人员到场见证,同时签字备案。
    财物清点完毕后应将其集中临时置于别的地方,腾空房屋重新出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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