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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陈某与丈夫丁某居住在加拿大温哥华市,因夫妻双方闹离婚,在财产分配上没有达成协议。为逼使丁某在财产分配上让步,陈某便与在国内的被告张某联系,要求张某将居住在国内河西市的丁某外甥女覃某某(10岁)抓起来,以便要挟丁某,并商定事成后给予张某13万元作为报酬,被告人张某表示同意。随后张某找到被告人马某、周某商量此事,决定由张某提供经费、车辆给马某、周某到河西市实施犯罪。2010年7月初,被告人马某、周某从外地驱车到河西市,通过跟踪,掌握了被害人覃某某的日常活动规律。7月11日早上6时许,被告人马某、周某开一辆面包车来到覃某某学校附近,将上学途中的被害人覃某某强行抱上面包车内,并采取捆绑上手、塞嘴巴、蒙眼睛的方法,限制其自由。后马某、周某开车将覃某某带到郊县一个水库边上,并电话告知张某此事已办妥。当天中午,张某打电话给丁某,威胁其尽快与陈某签订财产分配协议。到下午18时许,被告人马某、周某解开覃某某手上的电线,将其留在车上,然后二人弃车逃离现场。被害人覃某某向附近群众求助后被公安人员救出。

刑事辩护 2012-06-15 12: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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