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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2年6月18号进的公司,2012年8月15号离职。公司规定每月15号发工资,所以7月份的工资理应是8月15日离职当天给我的。可是如今都9月份了,工资却迟迟没发。期间打电话去公司问明不发工资的缘由,公司就已各种理由敷衍我;就是不谈发工资的事。请问我该怎么要回我应的的工资呢?

其他 2016-10-17 21:4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可以到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讨回属于你的工资。
  • 您好!申请劳动仲裁。
  •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讨回属于你的工资。
  • 据你的介绍,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仲裁维权
  • 要拿出证明你在这家单位工作的证据,这个很重要,如工作证,如你说的经理给你写的那张工资表。
  • 您好!申请劳动仲裁。
  • 1、要拿出证明你在这家单位工作的证据,这个很重要,如工作证,如你说的经理给你写的那张工资表。 2、公司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有关条款,最为直接的是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中,没有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还辞退你。 3、你可以主张以下权利,08年10月至今,3个月零8天的双倍工资(今天是4月4日,实际上以劳动局最终决定时间为准,只会长不会短)即,你可以获得除工资外的,双倍工资。 5、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与你解除合同,还要承担经济赔偿金,赔偿金为补偿金的两倍(拿了赔偿金,补偿金就没有了,因为你工作的总时间不到6个月你的补偿金最多为1个月),因此你的赔偿金最多为2个月。 总结一下,公司反正是违法了。你到劳动局去告它,你可以获得除工资全额支付外,另外可以获得5个月工资的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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