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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签定的五年的劳动合同书因公司内部结构调整决定在2009年8月31日起于你解除劳动合同接到通知后在2009年8月16日前,到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办理劳动解除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者责任自负。我想知道这样的通知书合法吗?可以在这通知书上签字吗?

其他 2009-08-19 04: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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