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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员工产假结束后,因原办事处撤销,公司要其去另外城市工作,女员工不接受。如何操作?

争议解决 2012-10-09 08: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进行经济补偿。到另外城市工作属于调动岗位,需经过劳动者的同意
  • 1、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关于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2、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一般应经劳动者同意。如没有变更劳动合同主要内容,或虽有变更但确属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所必需,且对劳动者的报酬及其他劳动条件未作不利变更的,劳动者有服从安排的义务。3、仅供参考!
  • 如果公司确实是客观原因导致要求女员工变更工作地点,而不是故意这样做,那么协商不成情况下,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你好,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进行经济补偿。到另外城市工作属于调动岗位,需经过劳动者的同意。欢迎联系,详细咨询,优惠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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