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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晚上9点10分左右我在邱隘农管所公交站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当时我是由南往北靠右侧车道离中心黄线半米左右的距离以每小时40够公里左右的速度行驶,因为对向车道有车在行驶,所以我习惯性的远光变成了近光,由于该路段比较黑暗,所以没看见马路中间还有一辆加装了电动的黄包车逆向向我驶来,等我发现时黄包车离我的距离只有十来米了,我立即踩了刹车,但是还是撞上了,黄包车的左侧和我的左前则相撞后黄包车侧翻在了离我车子两三米的地方,黄包车上的乘客被甩出了车外,导致骨折,交警的意思让我负全责承担黄包车上乘客所有费用,现在事故认定书还没下来,我想请问这样的交通事故按正常程序处理,我的责任有多大,黄包车上的乘客他是要想黄包车主索赔还是向我索赔的??

其他 2012-10-23 18: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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