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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因不能答应员工非分工时要求,与员工发生争执,员工先打我一拳,后卡着我颈部,另一手拿半米长的钢管意欲打人,我为自卫踢对方一脚,对方将我推到,我拿起一个铁环,对方那起一个铁锹,对持片刻后散去,我颈部和肘部有明显伤痕。上报人事部后,人事部将我两人各处罚200元,将对方开除将我免职,并要我去做操作工,我找领导理论,领导说我业绩不行,并说公司有权将我免职,但我看公司规章制度我没有达到免职的任何一条,公司也没明文规定业绩达到什么标准可以免职,并且我与公司签的合同时做管理岗位,要求公司按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公司不予理睬,我该怎么办,请帮帮我,谢谢。

其他 2012-11-04 12: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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