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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休假一个月。上班要求单位调岗。单位以没有岗位为理由。要我待岗

其他 2012-12-29 20: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要求调岗的理由是什么呢
  • 依据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第二十五条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以及根据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 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和你所在省(直辖市)制定实施的《计划生育条例》向你所在单位请产或休假,如果不批准,你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及单位违法用工的相关证据(如工资册、印有你名字的单位文件、劳动签到册等)到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举报,要求单位履行事实劳动用工责任。
  • 看劳动合同和单位内部行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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