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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上班期间,因公司机器失误,导致员工手受伤(稍重),医生在病历本上注明并建议此员工需休假半月,才可完全康复。而按照公司规定,此伤只需带薪休息三天即可上班做些轻微的工作,除三天之外休假时间均按请假计算,不按带薪休假计算考勤。请问,若此员工执意要按照医生建议休假,除三天以外的时间,我公司是否要支付该员工薪资,国家有规定没有?谢谢!

其他 2012-04-18 00:2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应该按照医生建议休假。 员工执意要按照医生建议休假,除三天以外的时间,公司应该支付该员工薪资。 若还有疑问或需律师帮助,可直接电话咨询我。
  • 按医嘱休息,休息期间有工资。
  •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劳动者在下列休假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应依法支付工资:  法定休假日,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休假的时间,包括法定节日(及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其他节假日)以及法定带薪年休假、探亲假、生育、节育、工伤、职业病等。  婚丧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以及其直系亲属死亡时依法享受的假期。
  • 工伤治疗期间以鉴定结论为准
  • 申请工伤认定。
  • 工伤期间原来工资待遇不变。详细情况可以来电或来所面谈(咨询免费)地址:深圳市莲花支路1002号(深圳市中级法院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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