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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后,因为一些原因不想上班了,公司规定是2月14号上班,我在2月12号以邮件形式给领导发了辞职信,一直到2月14号都没有回复,我便在14日下午打电话给领导,他当时口头上同意了我的辞职,并说对于我2月份的工资会酌情处理。3月10号是发2月工资的日期,我从人事部门得知,领导说我自动离职,说他没有同意过我辞职,说我应该提前30天申请,说公司有损失(公司还没盈利啊!!)!!要把我2月份的工资全扣除(2月份我上了5天班呐)!!请问我能要回我的工资吗?应该怎么要?

其他 2013-03-12 06: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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