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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我阿姨问: 我阿姨目前52岁,独身,无子女,独居在一室房,房产证上只有阿姨自己一人名字。阿姨有三个姐姐和一个弟弟。 最近阿姨身体不适,恐有心脑血管疾病,所以考虑如下房产问题: 1.万一阿姨身故,她的房子是否可以被她的姐姐们和弟弟自动继承? 2.是否该考虑现在就在房产证上加上姐姐们和弟弟的名字?以规避上述第一点问题中产生的相关税费问题?如果可以加姐弟的名字——是否会有巨额的加名费用? 3.或者是否该考虑加姐姐们和弟弟的子女,即阿姨的外甥女、外甥的名字?

其他 2013-03-20 11:0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阿姨无配偶、无子女、且父母也不在了,则她身故后,没有遗嘱的话,遗产按法定继承由仍健在的兄弟姐妹们共同继承; 2.这个自己考虑,个人认为没有必要,办理继承的费用不会很多,现在也没有遗产税; 3.这个更没必要,子女以后怎么样谁都说不清楚,阿姨现在仍健在不建议去动她的财产。
  • 1、是的:2、规避不了,也需要相同费用减缓;3、也可以,办理赠与手续! 如需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 师联系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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