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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张**女,35岁,于2009年10 月5 日22点50分住人 人民医院,并于2009年10月6 日凌晨1点25分进行刨宫产手术,产出一男婴.2009年10月7日7点5分,医生嘱咐张 下床活动,小便,突然出现呼吸困难,面色苍白,四肢无力,简单抢救20多分钟后,转人金坛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死因不明,请问律师如何处理.

其他 2009-10-13 11: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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