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玉溪市春和镇刘总旗6队村民,在2006年10月结婚,但户口随着父母.在2007年11月村委会把属于我们的厂矿卖给私人经营,各村民每人能分到1万1千元,2008年村组又把我们还在种的田地又卖给私人,那田地我还有份额,每人能分到6千元,及厂矿对村里的污染每个能分227.3元.可他们与<村规民约>就是不分给我出嫁女.. 我找过他们,但他们就说是全体村民决定的,他们放屁,村组都没开过会,只是说要分钱,所以村民们就纷纷去签字拿钱,他们是先斩后奏,村组村民也只好签字拿钱... 市里领导我们也找过,信访书写过多少,但都是没任何消息,要们就是与他们的<民约>为由把我们拒绝门外.多可怕的领导,一级互一级.. 我们也找过类同的人问过,如果走司法,但法律界也无法,最后失败的反而是我们,所以我们大家都不敢去寻求法律的支援.我们找过相关的律师,他们都不敢接这样的事,怕麻烦. 求求你们司法的律师,有哪位敢真正的面对这事,勇敢地跟这些村规法律相对...我们就是靠这点田地生活,没有了田地,那补偿费也要给点的,不然怎么生活,打工能打一辈子吗?村官们只顾自己开心,顾自己吃好,穿好,玩好..

争议解决 2008-06-05 19:1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玉溪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