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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99年7月12日正式参加工作的,在一家县级煤炭企业(企业在徐州,单位是连云港的)注册地就是徐州,到现在已经10年4个月了,签过几次合同,最后签的合同应该12月份到期吧。我所在的单位没有节假日加班费,降温费和取暖费。(休班没有工资,工作时间满月为当月天数)。 现在我想离开工作单位,请问我该怎么解除劳动合同?工作10年中的节假日加班费,降温费和取暖费等一切费用加在一起能补偿给我多少钱?最近工资平均2100多块钱吧。 养老保险交了10年,离开后怎么给我呢? 我的辞职流程和上诉流程该是什么样的?请给予指点!

其他 2009-11-10 09: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书面通知单位,自己缴纳养老保险
  • 我所在的单位没有节假日加班费,降温费和取暖费。(休班没有工资,工作时间满月为当月天数)。——这些都是违法的,建议申请仲裁维权,而不要随意提出辞职。企业辞退可以得到补偿金。
  • 提前1个月告知公司,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赔偿的,加班费等也可以要求补发的,先到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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