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职业是售楼,在广东梅州,工作早已满一年,但是公司没有跟我们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签劳动协议,不给我们买社保医保,概括说就是五险一金什么都没有买。工资发放是底薪加业绩佣金,但公司经常会拖延发放佣金,只发底薪,有时候还会克扣底薪。我们的底薪是1200,梅州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010,有时候我们一个月下来到手的工资只有900多。公司这样做是合法的吗?现在我不想在这里干了,朋友介绍了另一家单位,时间有点仓促,7月12号就要去面试,现在的问题是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跟现在的这家公司的关系。如果我12号就走了,去另外一家,然后要立刻上班,而现在的公司不批我的辞呈,当我是自动离职,按照公司的规定会扣除我剩下的20000元,不发放给我。公司这样做是合理的吗?

其他 2013-06-23 19:1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梅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