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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我前夫前年用房子作抵押(但是没去做抵押公证,只是自己人作证的,这个算不?)向一个同村的人借了30万,为期两年,还拿房产证和土地证给他作保证,现在他生意亏本了,人也不在家了,去年我和我前夫离婚了,当时还没弄财产分割,但是为了照顾孩子,还是住在原本的家里的,现在就我和孩子还在家里,我没有固定工作也没别处房产,没钱还,人家来讨债,说是要拿房子作抵押,他房子价值大约100万,可是他的房子是集体所有的,我们是同村的,可村委会说是要一户一宅不给我盖章批准,那我现在该怎么办?

其他 2013-07-03 16: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方起诉到法院,因为你们只有一处房产,一般不会拍卖,如果发现还有其他财产,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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