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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劳动合同明年元月份到期。今年5月初公司要求我签了一份《2013年度干部任职承诺书》,其主要内容是:同意公司“能上能下”用人原则,如公司考核不合格,则无条件接受公司对我做出“免职、降职、降薪、调岗”等处理决定。现在公司以我的业绩不好为由,要按该承诺书的规定,对我降职、降薪、调岗。我打算与公司协商离职,但公司以我签了《2013年度干部任职承诺书》为由,拒绝《劳动法》的补偿规定。《承诺书》是公司强迫我们签订的。我该如何处理此事?请指教,谢谢!

其他 2013-07-08 17:5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现在你不要签订任何关于辞职的协议,要求公司给你开据辞职证明或辞职通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违法解除的赔偿,详情可来电咨询。
  • 你好!受胁迫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可以要求赔偿,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多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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