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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为我的儿子按揭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现在处于已付30%首付款并且向建行商业贷款30年,已还贷款12个月。(期房于今年12月交房)。此房是以我儿的名字买的,出资人是我,我儿子不幸于今年6月意外身亡,房子也没有买的必要了。向开发商提出退房,开发商同意退房,但是必须有财产分割的法律文书。我已离婚10余年,孩子由我一人抚养长大,孩子的父亲离婚后拒绝承担抚养费,此房他也没有付过一分钱。他现在提出要分前期已付付款的一半。到法院递诉状,法院以未交房为由不予立案。我现在也无力偿还银行的贷款,退房又腿不了,我该怎么办?一个悲痛欲绝的母亲向你们求援!

其他 2013-07-16 10:3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最好约律师面谈。
  • 你可以告你前夫、开发商、银行。一次性解决问题。由于情况比较复杂,可委托律师代理,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首先,你们可以要求解除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并返还已付房款,接着,再对退还的房款进行分割,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房款是你支付的,那么男方就无权要求分割你出资的部分,至于已经还贷部分,男方可以主张分割。详情请咨询qq326601255刘志律师15887819629
  • 和孩子的父亲协商一致,签订协议书就可以办理退房了。
  • 法律关系较复杂,最好约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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