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爸爸在工厂工作近6年,在车间摔伤,重伤植物人,住院快1年,劳动仲裁认为没有劳动关系,上诉法院,法院没有判决结果,只是调解最终确定为 20万赔偿金,一次结清。现在我想问这样调解是否合理,有没有具体依据?还有疑问是为什么没有劳动关系,具体说明:我爸爸是被厂里的工人召集到厂里工作,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召集人原本就厂里的工人只是负责召集农民工,他有请人帮农民工记工,从工人工资里有提成,我爸爸的工资是从召集人手里拿没有直接从厂里拿,厂方律师认为工人跟厂里没有关系。我也找了爸爸的同事证明,劳动局最终还是定性为没有劳动关系!对此我不太了解,这样算不算事实劳动关系。

仲裁 2010-01-07 21: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既然已经调解,就不能再诉讼了。调解是自愿的,不能说有没有法律依据,只要是双方自愿的,没有损害到国家或他人利益,调解书都有效。 至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那就得具体分析案情才知道。
  • 有争议的地方就是召集你父亲他们去的是不是包工头。
  • 调解是双方对该工伤问题的互相妥协的结果,并且法院对调解的认可,也不能认定你父亲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