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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于2013年7月26号过马路时被车辆撞伤,交通中队裁定对方全责。当时入住湖北中医院,9月中旬和国庆后两次复查,外伤好转,但是颅内出血量增多,要立即手术,后住进同济医院。第一次入院和后面两次复查的时候,都是肇事者出钱,但是从进同济开刀开始,对方不愿意支付了,因为手术毕竟存在着后遗症,对方怕是无底洞。现在是这样子的情况:对方是一个公司的股东之一,一开始的费用都是走公司的帐。我们在同济住院的时候,对方公司的财务和法务就找过来,意思是公司后面不愿意再继续支付,要我们直接起诉肇事者,要他以个人名义给钱。我想请问,这种情况靠交警中队能否维权?我是否需要起诉肇事者?

其他 2013-10-27 19: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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