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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先是高速公路取土坑,取土坑面积大约63亩左右,高速公路实际用土取土面积5~6亩。想问的是现在剩余土地的性质还是属基本农田吗?可否申办相关手续在此土地上建设生猪养殖场?粮亩款在征地那年都已全部取消,就是说这63亩田的粮亩款都没有了。注:土地原先是属低洼地。 在此多谢各位律师给予解答。

其他 2010-01-30 15: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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