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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房子是公房所以房产证只能是我老公的爷爷的名字,购房款是我老公出的全款并且他爷爷口头说将来这房就归我老公,但由于我老公的爷爷已经去世没来得及过户,他爷爷的其他子女要来分,请问他们有这个权利吗?应该怎么办?谢谢

其他 2010-02-12 14:0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已经变为私产,没有遗嘱他们有权分。你们可以要求返还购房款。
  •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 1.如果房产现在还是公房,则不属于遗产,谁也无权继承分割,房屋产权应属于单位。 2.如果房屋现在已出资购买变为私产,也就是所谓的房改房,则属于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原则进行继承。 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谈
  • 你们有责任举证证明你们出资购买房屋,否则,你们无权要求补偿,房屋应当由你老公爷爷的子女继承,你老公有权继承他父亲的份额
  • 爷爷的其它子女在爷爷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法定继承,如果你们有证据证明该购房款由你们出资,则可以要求返还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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