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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一套总价48万的房子,优惠后44万6,我先是交了1万定金,之后交了17万6,总计18万6的首付,也去银行办理贷款了只是还没下来,所有的步骤都完了,包括18万6的收据,还有房子的面积,单价,总价那张单子等等,年前我签了合同,包括房子,物业等等好几个全签了,但是开发商没签说是到时候一起签,上星期打电话说公司盖章的时候发现优惠算错了,让我补交5000块钱,然后才能盖合同章,我不想交这5000,因为优惠什么的都是他们给我算的,我也不知道都有什么优惠,就把合同签了,现在又让我补交钱,我有点不想要了这样我房子价格又贵了,请问1、只有我签字的合同生效吗?2、如果我想退房子算我违约吗?因为有5%的违约金。3、如果开发商把合同撕了说是还没签我该怎么办?之前威胁我说1万定金不退,定金能退吗?如果能退房我是能拿到18万6还是17万6少那一万定金

其他 2014-02-23 00: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当时的约定处理,无需多支付。
  • 你好,对方违约,你可以退房。
  • 你好,如果是你不想要了,定金一般是不退的,其他费用可以要求退还,但你说你当时签了合同,只是开发商还没签,真要认真起来,开发商估计现在已经签了,你不好举证,很有可能还会涉及违约的赔偿,建议谨慎处理,如有疑问,建议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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