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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云南省昆明市的我家有一套占地160平方的六层楼房的宅基地。当时家庭协议二楼给我母亲(有法院判决)三楼给我妹妹(无书面协议),四楼给我(无书面协议),其余归我父亲,我和我妹妹从2003年起一直在收二楼、三楼、四楼的房屋租金。土地使用证上市我父亲的名字。现在面临城中村改造拆迁,可是我父亲不给我和我妹妹。请问我和我妹妹在此处宅基地的房屋中有份吗?请附上相关法律条款。

其他 2010-03-08 23:1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有证据证明确实有协议,则按照协议处理就可以了,没有其它的问题
  • 你好! 这就要看这块宅基地是否有你们两人的份额了,或者你们两在建盖房屋时出过钱
  • 你好,就你的叙述来看,依法你对相应的房屋具有一定的权益,欢迎来电咨询!
  • 您好,只有宅基地使用证么,房产证有没有?房产证上是怎么写的?你和你妹妹也是房屋的共有人,也是有份额。
  •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此处的宅基地是你们家庭的共有财产,关键的是你和你妹是该宅基地的共有人之一,那么你和你妹就有份。反之,你父亲就可以不给你和你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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