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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在中介机构看二手房,看中一间标价近80万元的房子后签订三方合同。签订合同后开始履行合同条款,交付了首期定金和50%中介费。在交易过程发现中介机构有弄虚作假行为,通过虚报卖方交易底价、伪造独家代理(事实上该房源在多家中介挂牌),致使买家支付买卖代理费高达4.3%(法定单方不超过2.5%,买方事前不知道该法规,以为独家盘可搞达6%)。买家发现后认为合同存在欺诈行为,要求终止合同。卖家也发现中介对买房虚构高价底价,对卖方则尽量压价,以达到向买家索取超额买卖代理费,同意终止合同。中介机构口同上承认事实,但认为买卖双方可能拿不出证据,明摆着\"我就是骗你,你也奈何不了\",不同意终止,并向买方发律师函,无论是否继续交易,都要追索买家全额买卖服务费。请问中介机构是否合理?他们的行为是否构成合同欺诈?如何才能维护买家权益,终止合同?

其他 2010-03-28 13: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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