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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开发商给我电话,让我去30号去接房,但告诉我房屋面积多了1个平米,要我补钱,还要多交大修基金和公摊费等。我房子的合同面积是114。现在多了一个平米,我想问问是否应该补差价给开发商,大修基金和公摊费是否应该多交。如果应该交,那该怎么交??? 麻烦各位帮忙!

其他 2010-06-14 22: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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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 按约定
  • 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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