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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上班,现在工资按计件发放。现在部门对员工考核,罚款不是从工资中扣除吗,我能拒绝交现金吗??你好,在公司上班,现在工资按计件发放。这次个人失误做报废两工件,我签了罚款单500元,现在部门对员工考核,要求我上交540元现金罚款(其中40元是工艺单忘记签字罚款)。?请问,罚款不是从工资中扣除吗,我能拒绝交现金吗?

劳动纠纷 2022-10-14 17: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无缘无故罚款,只有行政主体才能够罚款,公司是没有行政处罚的权利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公司随意扣工资,则是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和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 公司罚款属于违法行为,只有行政主体和司法机关才能够罚款,公司是没有行政处罚的权利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公司随意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公司不能随意扣除劳动者工资,若是被扣除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用人单位会被行政部门责令支付,若是仍然不支付的,应当向劳动者赔偿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金额。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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