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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赠予过户费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31 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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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置房是我国的一项政府工程,很多人往往会将安置房赠与给自己的亲属并且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屋过户需要去当中的房屋管理局进行,并且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安置房赠予过户费用的计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安置房赠予过户费用:

  (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4、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交易费:3元/平方米

  2、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3、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4、土地出让金:最简单的算法是房款的2%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5、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5.5%,满5年大于144平方米的收差额营业税。

  6、第一次过户要交纳契税小于等于144平方米是2%,大于144平方米是4%契税(财政部门收取)

  7、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8、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9、公证费最高300元

  二、安置房过户办理的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正文:

  审查内容:

  (一)审查是否有司法查封;

  (二)审查是否设定抵押;

  (三)审查是否要件齐全。

  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

  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流程如下:

  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首付给他3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你拿到产证后给他最后的1成。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一次性付款就是在时间上比贷款要快1个月,其他无分别,总的时间是,签好合同当天就可以去过户(带齐资料),过户好后20个工作日拿到新的产证,其他再交接一下水电费就可以了。

  三、安置房过户的程序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权转移登记手续。

  地点是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办理赠与过户时需要携带的资料:过户申请书、身份、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税费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房屋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安置房赠予过户费用的计算的全部内容。安置房过户所缴纳的费用是属于税费的一种,进行安置房过户需要按照相关的流程来进行。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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