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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药品要从《药品目录》中删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6-19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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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药品监管局撤销批准文号的;

(二) 药品监管局吊销《进口药品注册证》的;

(三) 药品监管局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

(四) 经主管部门查实,在生产、销售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

(五) 在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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