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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完善离休人员医疗费用管理办法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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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2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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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医改调查组成的要求,最近我们对如何进一步完善离休人员医疗保险办法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医改前后离休人员医疗费用情况

据不完全资料统计,我市职工医疗制度改革前后,机关、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的医疗费用情况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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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休人员对医疗保险的情况反映

调查组在市老干部局、财政局、社保局等管理部门召开离休人员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有老红军、老八路,有原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在企业工作的老同志。座谈会上反映情况主要是:

1、门诊受到处方值的限额,出现一天挂一次号;为获得一个疗程的药品,一天挂三次号的老人感到受不了。正如有的离休人员讲,现在看病,多去医院,多花车费;多次挂号,多排队;多要子女请假,多精神负担。

2、住院受到时间限制,住院时间一长就催出院,出院十天再住院,检查项目再从头做起甚至于卧床病人也要这样。

3、住院费用透明度不高,搞不清收费项目和应该收多少,正如有的离休人员讲,现在住院多花钱还要多受罪。

4、困难企业离休人员医疗费用报销是个大问题。如市半导体厂是长期亏损企业,职工经常几个月领不到工资,该企业有5个离休人员,他们谈到看病就唉声叹气,企业无力替他们参保也无力报销医疗费用。

5、离休人员对少数领导、离休人员以及医疗机构的不规范行为也提出了批评。

在座谈会上离休人员积极地提出对医疗保险的完善意见:

1、希望市委、市政府加强对医改的领导,加大医改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政策透明度,政策不能朝令夕改。

2、要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以及参保单位、参保职工参与改革积极性,加强社会和群众性的监督作用。

3、加强对医疗费用支出的管理,堵塞漏洞。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特别要将门诊用药价格及检查项目费用标准公布上墙;住院费用的明细表要书面给就诊者认可。

4、希望市政府加大对医院的财政投入,减少医院仅依靠医疗收入来求发展的压力。

三、完善离休人员医疗费用管理的思路如何进一步完善离休人员医疗费用的管理,减少浪费,在调研中市老干部局、社保局等有关部门的同志和离休人员,对江西省九江市1996年下半年试行离休人员管理办法感兴趣,并认为我市可参照试行。

1、九江市离休人员费用节约奖励的基本情况

九江市卫生局公费办现管理机关离休人员600多名,从1996年10月开始试行奖励办法。离休人员医疗费用低于1500元标准线,按50%实行奖励,超过标准线的医疗费用实报实销。至1996年底,有307人医疗费用未达到标准线,奖励13.1万元,人均获得426.7元。九江市劳动局的社会保险局管理企业离休人员,年医疗费用线为2000元,节约部分按50%实行奖励。至1996年底有900多人获得奖励,达20多万元,人均约222元。1997年和江市仍然实行离休人员的奖励制度。

据了解:九江市对离休人员的奖励基金从离休人员统筹基金中解决。

2、我市拟对离休人员实施奖励的几点考虑

(1)指导思想:一是鼓励离休人员注重保健、身体健康;二是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费用流失。

(2)我市近年来离休人员医疗费用的分布的特点。从我市社保局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提供的离休人员医疗费用使用的资料来看:

①1996年参加医疗保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有2947人,人均费用5216.2元,其中年医疗费用2000元以内的有1286人,占总人数43.6%,人均费用907.2元;2000~5000元之间的有956人,占总人数的32.4%,人均费用3185元(即年医疗费用5000元以内的人员占总人数的76%);5000元以上的有705人,占总人数的24%,人均费用13863.9%.

②1997年上半年离休人员有2797人,人均医疗费用和1996年上半年相比略有下降。

3、我市拟实施离休人员节约奖励标准线的制订

根据我市离休人员1996年和1997年上半年使用医疗费用分布情况,结合九江市的做法,我们提出三种奖励标准线:

(1)一档线,即年医疗费用为2000元,节余部分按40%奖励;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以上的,仍按原规定实报实销。

(2)二档线,即第1档为2000元以内的,节余部分奖励40%;第档次为2000~3000元以内的,节余部分奖励20%。

(3)三档线,即:

第1档为2000元以内的,节余部分奖励40%;

第2档为2000~3000元以内的,节余部分奖励20%;

第3档为3000~5000元以内的,节余部分奖励10%。

例一:设某离休人员年医疗费用为零,则奖励三档为:

(2000�0)×40%=800元

(3000元-2000元)×20%=200元

(5000元-3000元)×10%=200元

年终可获1200元奖励。

例二:设某离休人员年医疗费用为4500元,则奖励:

(5000元-4500元)×10%=50元

4、拟定的三种奖励标准线的测算

根据市社保局提供的1997年上年半市区离休人员使用医疗费用的资料,经测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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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拟订的三种奖励标准测算方案比较

点击打开:三种方案测算表

6、拟定奖励方案效果的预测:

(1)最好的期望值。不仅离休人员的年医疗费用有所节约,加上节余费用的离休人员获得奖励的费用,总费用比上年医疗费用有所下降。

(2)较好期望值。离休人员的年医疗费用有所节余,节余的离休员获得奖励,其合计费用与上年度医疗费用水平大致持平。

(3)最大风险值。离休人员的年医疗费用上年持平,另奖励离休人中费用,其最大风险值预计在90万元以内。

四、建议

从调查情况来看,我市离休人员在就医、医疗费用使用等方面从总体上讲是比较好的,受到广大离休人员理解和支持,但还有不少的问题需要完善。我们建议:

1、希望市政府要明确有关部门加强对离休人员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有计划、有组织、责任明确,扎扎实实地贯彻落实镇政办发[1997]63号《镇江市离休人员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

2、根据我市离休人员使用医疗费用的实际情况,若对离休人员节余医疗费用实施奖励政策,我们建议采用第三方案。

3、为了搞好离休人员医疗费节余奖励办法,可先组织有关同志到九江市进行一次实地学习考察,进一步了解九江市实施政策、操作方案、向广大离休人员征求意见后,再报请领导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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