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纠纷律师案例

河南**环保有限公司与南京**机厂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
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接受南京**机厂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河南**环保有限公司诉其承揽合同纠纷案的二审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和指
殷建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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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环保有限公司与南京**机厂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
【合同纠纷】穆某诉章某购车款合同纠纷
案情介绍:2011年5月份,被告章某欲购一辆奔驰汽车自用,但是公司需要流动资金,则找到民间借贷公司的穆某借钱买车,穆某共为章某支付购车款34.5万元。双方签下了
唐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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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穆某诉章某购车款合同纠纷
房东恶意拒收房租急坏租房人 公证部门帮忙履约
房东恶意拒收房租急坏租房人公证部门帮忙履约只听说拖欠房租的,没想到还有交房租房东不收的,连云港市赣榆县的张女士最近就遇到了这么件蹊跷事。8月19日,张女士匆匆赶
张瑜公证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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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恶意拒收房租急坏租房人 公证部门帮忙履约
【合同纠纷】王某某与中航XX大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2010年10月27日,中航XX大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和王某某签订了黄砂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王某某为中航XX大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XX上水园二期一标段#14—#2
唐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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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王某某与中航XX大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起诉二房东获胜
成功代理方某某起诉二房东,索赔成功小方是某公司的年青职工,为了工作的便利,需在南京租房居住。不想在租房过程中小方遇到了可能让其一生都难以忘怀的事。2009年,小
赵国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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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二房东获胜
房产买卖纠纷
原告:宋某被告:南京某知名房产开发公司宋某2010年初在某开发公司签订了认购书,自愿认购160平米房屋一套,并交给开发公司定金10万元。后由于国家出台调控政策,
赵国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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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纠纷
居间合同纠纷
原告:南京某知名房产中介公司被告:孙某2010年10月孙某到某房产中介公司看房子,看房子前和其签订了“看房协议书”,其中约定孙某不得自己
赵国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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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纠纷
建筑材料不合格,律师为施工方挽回“102万”
某建筑公司于2008年7月8日承建了南京船用设备有限公司厂房工程建设项目,并签订了《南京船用设备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该合同约定工期为2008年7月8日至20
朱靖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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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材料不合格,律师为施工方挽回“102万”
朱靖利律师完成“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挽回巨额损失
朱靖利律师完成“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挽回巨额损失某文化传播公司为筹办某晚会,与陈某达成合作协议,约定由某公司与陈某联办此晚会,所得利润双方平分。后双方约定改由陈
朱靖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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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靖利律师完成“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挽回巨额损失
巨资购设备不能用 律师维权挽回损失
无锡某企业花费数百万巨资购进广州某外资企业设备一套,后发现该设备不适合该公司产品线生产,而款项已付,企业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高树武律师经过精心准备,搜集、补充相
高树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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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资购设备不能用    律师维权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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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属于第三方公司派遣,没有给我交社保,应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举报公司不交社保应该到当地的劳动局或者社保局。公司不依法给员工交纳社保,建议先收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然后向劳动局或者社保局,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我国法律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担该法定义务。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我在江苏鼓楼区想咨询老板雇我工作和开车。谁对交通事故负责
帮老板开车出了交通事故的由雇主承担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想咨询劳动法规定的工人在上班途中发生了车祸,公司有责任吗
职工发生车祸,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且本人不对该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应认定为工伤。职工或职工所在的单位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院开庭的记录模糊,可以判决吗?
【法律分析】第一次开庭没判,需要第二次开庭的原因及开庭审理情况来确定。法院开庭,如果没有以下情形一般会判决: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案件在法院进行审理然后第一次开庭之后,如果是比较复杂可能不会马上就开庭审理,而是需要等待第二次的开庭审理。具体开庭时间以及是否需要第二次开庭,是由主审法官确定的。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女子提出离婚小孩怎么判
针对女子提出离婚,孩子的判决主要依据具体情况。若孩子不满两周岁,通常判决给母亲抚养;若孩子满两周岁但协商无果,将由法院依据法律判决;若孩子满八周岁,法院会尊重孩子的个人意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义务,判决原则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准。
大学生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补贴吗?
教师资格证有补贴可以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中提到,凡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凡是持有有效技能资格证书的,均可申请2000元的补贴,其中教师资格证也包含在内,无论你是什么专业,亦或者是非师范生,均不限制。法律依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十二支持地方调整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可在规定的原则下结合实际调整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人员范围和条件要求,可将确有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纳入政策范围。市(地)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可在规定的原则下结合实际确定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县级以上政府可对有关部门各类培训资金和项目进行整合,解决资金渠道和使用管理分散问题。对企业开展培训或者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一定比例的培训补贴资金,具体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地可对贫困劳动力、去产能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开展项目制培训。
您好!我被人把头上打了2拳
如果打人者事后逃逸,您应当立即报警并提供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目击证人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是违法的,即使打人者逃逸,警方也会依法追查其责任。同时,您还可以要求警方进行法医伤情鉴定,以便后续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