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劳动争议律师案例

《解除劳动合同书》送达,但员工未签字,劳动关系是否解除?
卞某诉某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某保险公司劳动人事争议纠纷---《解除劳动合同书》送达,但员工未签字,劳动关系是否解除?一、当事人申请人:卞某第一被申请人:某保险公
庞海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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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书》送达,但员工未签字,劳动关系是否解除?
析庞林涛诉某事业单位劳动争议案
【当事人】原告:庞林涛委托代理人:田洪祝、张国权被告:山东省某事业单位委托代理人: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李律师【审理结果】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基本案情1992年8
交通事故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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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庞林涛诉某事业单位劳动争议案
劳动合同期限内单位不给安排工作情况下的工资计算
**区劳动仲裁委: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接受秦**的委托,指派何翠律师作为其劳动合同纠纷案的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代理人准备了证据,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刚才也依法
何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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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限内单位不给安排工作情况下的工资计算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单位不给安排工作期间,劳动者如何索要工资
代理词**区劳动仲裁委: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接受秦**的委托,指派何翠律师作为其劳动合同纠纷案的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代理人准备了证据,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刚才
何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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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单位不给安排工作期间,劳动者如何索要工资
乔律师为一老职工索要工资
劳动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刚××,男,汉族,1959年8月6日出生,济南市×××厂职工,住济南市××区××室。被申请人:济南市××公司,住所地,济南市历下区×××区
乔延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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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律师为一老职工索要工资
劳动争议
陈德利与北京某集团公司劳动案件,马明刚律师经过仲裁、一审、二审、历经长达二年最终获得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加班费等赔偿数万元,胜诉,当事人很满意。
马明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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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刘**与**公司劳动合同纠纷办案小结
一、案情简介:本案是劳动合同纠纷。2010年10月对方当事人刘**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后历经仲裁、一审、二审,于2011年9月29日最终在二审程序中以调解方式结案
王立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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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与**公司劳动合同纠纷办案小结
山东旅游学院教师不服处分决定向省厅行政复议被驳回
2009年6月份,山东旅游学院在一次考试中,监考老师发现有学生作弊。学校通过调查后,认定是教师刘某将考试答案泄露给学生。为此,在2010年1月份山东旅游学院给予
王荣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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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旅游学院教师不服处分决定向省厅行政复议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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骂人属于寻衅滋事吗
处理骂人行为,常见法律手段包括警告、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选择方式需根据行为严重性、社会影响及受害者受损程度。轻微情况可予以警告,严重者应行政处罚或起诉。
济南律师会见按次数收费吗
那要看会见的距离跟具体涉嫌什么
公司因经营不善给员工降薪
公司经营出现困难时,如果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的,可以给员工降薪
张秀峰律师 张秀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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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事情这样。有次我找朋友借钱,她说你怎么不给女友借,我说我们分了,
面对朋友借钱不还,出借人可以先与对方沟通协商,如果朋友确实有困难的,可以给予适当的展期;如果朋友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出借人可以到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济南,入职无试用期,不满三个月,要辞退的话怎么赔偿?
试用期三个月被公司辞退需要赔偿1、需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且公司需要补缴保险;2、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不发工资怎么办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丈夫的前妻骚扰我们,我该怎么办?
面对前妻的骚扰,首先协商解决问题,如果无法协商可以报警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如何解冻法院冻结的保险
法律分析:可以,法院冻结保险,该商业保险单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如果该公民不履行判决裁定或者申请人提出财产保全的话,人民法院是可以冻结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提取公积金后,是否会对后续提取产生影响?
法律分析:提取公积金会的影响如下:1、两年内不能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取。2、六个月到一年内不能用公积金买房,公积金买房必须连续缴纳6个月公积金。3、公积金取出来会影响以后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只是提取过公积金,而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名下无房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按照首套房贷的标准办理。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怎样处理快递中发现的打火机?
法律分析:1、首先打电话给派件的快递员,询问是怎么回事,并商量解决方法。若快递员不能解决,可以找快递公司处理;2、还可通过电话或者登录国家邮政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网站申诉,也可以采用微信、书信或者传真形式申诉。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 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前款规定行为,或者非法扣留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去哪里打工,收我未成年
一、聘用未成年打工怎么处理1、如果年满16周岁是合法的。雇佣未成年工未满16周岁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对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雇佣童工处罚标准是什么1、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2、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4、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