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情
预售商品房抵押登记的规定

预售商品房抵押登记的规定

房产纠纷 2021-10-29 人浏览
曹全聪律师

曹全聪律师

特邀房产纠纷专业律师

咨询我

律师解答

预售商品房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法律规定有:当事人签订房屋预售协议时,为保障物权的实现,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抵押登记。预告抵押登记后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他人处分该不动产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法律依据

预售商品房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法律规定有:当事人签订房屋预售协议时,为保障物权的实现,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抵押登记。预告抵押登记后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他人处分该不动产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向我提问获取解决方案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