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房屋产权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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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
购房合同是我的名字,现在办房产证可以写我儿子的名字吗?
法律分析:购房合同写的是父母的名字,只要房产证没办下来前是可以加儿子名字的。但需要与开发商沟通,通过开发商将原购房合同上名字进行修改加上儿子的名字。这样就方便在办理房产证了,因为房产证名字是根据购房合上名字只理的。如果没有在购房合同上加名,就只有等办理好房产证后,在去加名字了,这时就需要付税费了,不划算的。如果是房产证已经办理了,就需要用赠与的方式办理加名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第五百九十九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第六百条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第六百零一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第六百零二条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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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建筑中化粪池的所有权。2.谁拥有化粪池上方的空地?
法律分析:一般由环保局管理。如果是小区的化粪池,首先找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出面去协商解决。因为化粪池属于小区的公共部位,物业公司有权利进行整治。而如果物业公司不作为,可以再找市政部门,一般由环保局进行整治。实在不行,我们也可以利用舆论媒体,从中找到解决问题的部门。而一个规范的小区会有专人固定时间进行清理并且进行维护,如果有产权单位,就应该由产权单位来负责。没有产权单位,应该由政府负责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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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证明书是叔叔的,可以加侄子的名字吗?
法律分析:房产证上可以加侄子的名字。需要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如果侄子成年满18周岁,有房产证登记人本人和配偶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上住房三证,侄子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双方一起到房管部门,把住房产权份额买卖或者赠与过户给侄子一部分,使得侄子成为住房共有人,才可以办理房产证加上侄子名字。如侄子未成年,需要侄子出生医学证明,有侄子合法监护人(父母)持有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代替侄子签字办理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第六十二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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