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劳动纠纷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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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退休年龄,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到了退休年龄社保未满15年是可以继续缴纳的。具体情况如下:1、参保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2、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到退休年龄后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就没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了。所以,到退休年龄后,可以去各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续交社保手续(确定在哪个城市退休,就在当地延缴社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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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1、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如下:(1)1级:不超过3.6万元的,3%;(2)2级:超过3.6万元至14.4万元的部分,10%;(3)3级:超过14.4万元至30万元的部分,20%;(4)4级:超过30万元至42万元的部分,25%;(5)5级:超过42万元至66万元的部分,30%;(6)6级:超过66万元至96万元的部分,35%;(7)7级:超过96万元的部分,45%。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二、个人所得税减免项目有哪些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奖励;2、财政部发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津贴、资深院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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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项目没钱发工资能找甲方处理吗?
法律分析:工地不给钱不让工地施工的行为不是违法行为。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建议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七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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