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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我所属的国营企业企业改革,也就是说工作年限买断合同,企业改为股份制企业,改革大半年后我也从企业离职了,如今(2010年)原企业开展房改办,我想问一下像我这样的事情能否取得房改办补助。

合同纠纷 2020-04-18 18: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新劳动法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买断工龄。.买断工龄的正确说法应当是指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请注意,如果是单位违法解除,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二、补偿金中工资计算标准:
      
    1、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予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三、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加班加点劳动报酬,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包括加班加点的劳动报酬。
  •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工龄补助属于用人单位一种福利制度,具体的金额不定,用人单位不同,其金额不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龄补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合法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龄补助又称年功工资,是企业按照员工的工作年数,即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给予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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