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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劳务派遣人员。派遣到国企工作已经满十年,只交五险,不给交一金这样合理吗,中途劳务派遣公司还换了一家。我是劳务派遣人员。不给交一金这样合理吗,中途劳务派遣公司还换了一家。

劳动纠纷 2020-04-16 15: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务派遣制工作不是跟正式合同一样的。n  劳务派遣合同和正式合同的不同:n  
    (一)期限方面的区别: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为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其中固定期限的长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自由约定。n  
    (二)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的区别:关于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做了相应的规定,其中关于劳务派遣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别规定如下:n  
    1、因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胜任工作等原因,用工单位可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n  
    2、用工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及第41条有关经济性裁员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合同。n  
    (三)劳务派遣合同的关系涉及到劳动者、派出公司、服务单位三方,而一般的正式合同只涉及到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n
  • 劳务派遣工是有五险一金的: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八条2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九条3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事故处理程序如下:  1,劳务派遣员工出现工伤首先由用工单位第一时间送到医院给予急救。
      2,由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员工本人及时通知劳务公司。  3,劳务公司负责工伤的申报,审批,的鉴定等一系列的工伤程序的处理。  4,工伤的赔偿根据工伤鉴定的标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5,赔偿结果达不到一致,劳务派遣员工可通过进行调解或法院宣判。
  • 劳务派遣人员工伤如何处理,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具体处理程序如下:  
    1、劳务派遣员工出现工伤首先由用工单位第一时间送到医院给予急救。  
    2、由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员工本人及时通知劳务公司。  
    3、劳务公司负责工伤的申报,审批,劳动能力的鉴定等一系列的工伤程序的处理。  
    4、工伤的赔偿根据工伤鉴定的标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5、赔偿结果达不到一致,劳务派遣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进行调解或法院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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