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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之前跟姥姥姥爷同住一个院落,后来舅舅结婚,经过爸爸同意他在院子里盖了个小房子,很多年以后,我爸爸把我家住的屋子低价转给我姥爷,然后院子里的仓房没有算钱,就一起转给姥爷了,姥姥姥爷去世的时候没有留下任何的遗嘱,舅舅把空下来的房子租了出去,当然钱都 他拿了,现在政府拆迁,按建筑面积补偿楼房3套楼房加一个门市和一个车库,办理手续的时候,他过来我家要我父亲的身份证说办理什么土地使用权。我妈妈她们一个5个姐妹兄弟,现在没有一个说要跟我舅舅分割财产的,因为不想伤害感情,但我想问律师,作为我妈妈的子女,我是否有权利将来要求继承妈妈应该得到的部分,因为没有争取,并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她应该继承的部分,如果可以实效是多久呢?

继承 2018-09-07 13: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子女如果是财产或住房共有人,可以参与分割分配共有财产,
    财产如是父母两人共有,孩子没有权利参与分割,
    由离婚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分割属于两人的共有财产,
    《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我国法律允许夫妻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协商,如果能够就离婚时的债务以及共同财产均协商清楚的可以协议离婚,不能解决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予以判决,从而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以及夫妻的婚姻共同债务如何分担。
  • 根据最新的婚姻法的规定,已经取消了此限制,所以不管你们结婚多长时间,都可以分割财产。
    原则上,如果夫妻双方都没有过错的话,是均分财产。   结婚之后,夫妻之间如果没有另行约定,那么一般婚前财产依然属于个人,婚后的共同收入均为夫妻共同财产,有约定的则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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