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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

合同纠纷 2020-08-22 20: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实质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通则》第50条之规定为,一项合法、有效房屋买卖民事法律行为成立须同时具备的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由此可见,一项具体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上述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在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不可撤销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关系,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翻悔,若不履行便会产生法律的后果(或按违约制裁或按继续强制履行处理)。
    因此,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 合同无效的情形:
    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房产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有:
    1、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2、合同是否存在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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