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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想知道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知识,所以现在想咨询一下一般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有效吗

知识产权 2018-07-18 21: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该条规定对合同依法成立后的法律效果――当对事人的法律约束力作出了规定。《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规定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该条规定,对合同的生效要作了规定。上述两条规定,对合同的约束力与合同的效力(生效)进行了区分。
    1、房屋买卖合同应当符合一般合同生效要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的内容合法。另外,不得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2、房屋买卖合同未采取书面形式的效力。《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因此,房屋买卖合同为要式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合同不能有效成立。另外,当事人申请房屋权属移转登记时,必须向登记机关提交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否则无法办理产权移转登记。
    3、没有进行地过户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作为房屋权变动要件的登记行为并非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法定要件,欠缺这一要件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希望以上对于你提出的南宁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有所帮助,可以帮您解决相关问题。

  • 1、签房屋买卖合同前先查看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 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 预售许可证》及营业执照;交房前 交房前应查看《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 交房前 书》及《消防安全合格证》。  
    2、主体 主体。即房地产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 主体 房地产  
    3、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预售合同应明确记载预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区、 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房屋 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等。  
    4、面积。预售商品房的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明确是建筑面积、使用 面积。 面积 面积还是其他面积。  
    5、价款 价款。即预售商品房的价金,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 价款  
    6、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 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则条件。例如合同中可以约定由于一定 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 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房期限可以 合理顺延。  
    7、房屋使用性质 房屋使用性质。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生产用房或其他。 房屋使用性质  
    8、房地产权的办理属于登记义务,办理不应收取费用(除各项的过户费、维修 基金等国家要求交纳的) 基金  
    9、物业管理条款,要明确物业费所收取的项目为哪些,交房时应提前缴纳几个 物业管理条款,要明确物业费所收取的项目为哪些, 物业管理条款 月的物业费, 月的物业费  
    10、纠纷解决方式。如选择诉讼还是仲裁。  
    11、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  
    12、注意开发商的广告是否和签房屋买卖合同上所要求的一致 注意开发商的广告是否和合同上所要求的一致  
    13、针对付款方式、核算方式与开发商达成协议,并把双方允诺的内容写人正式 合同。要注意公平合理,慎防开发商设置过重义务,日后无法履行  
    14、对于付款延期,付款延期的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违约 责任书写相同。  
    15、商品房质量,与开发商协定房屋的质量标准,应主要包括:房型、使用功能、 商品房质量, 商品房质量 用料、施工、配套等;对于房屋交付使用时,其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处罚方式由双 方协商作出明确规定;对于违约条款要明确到具体情况。 对于商品房的质量,应当与开发商约定的内容包括:墙体平直的标准;防水的标 准,即房屋顶棚无水渍、厨房及厕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与地板结合处无漏水、
  • 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立定事项是否有效,  
    一、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立定事项是否有效  房屋买卖合同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属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后,互相返还财产外,应由过错方承担因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是指因订立无效(可撤销)合同所受到的损失,属于是一种缔约过失责任。这种损失赔偿包括订立合同过程中的损失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的损失, 
    二、购房者应该如何处理户口问题呢  首先,了解户籍政策。无论是买还是卖二手房,都应该做一些相应的准备工作, 其次,预先调查核实。在了解了现行户籍政策之后,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向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前,购房者最好亲自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核实。有的出售方虽承诺无户口落在该物业,但仍应到派出所核实。这样做除了核实出售方承诺的真实性以外,还可以防止有其他人的户口仍未迁走,比如出售方以前购房时的上家户口等。委托中介代为核实的,则应要求中介机构出具书面的核实报告,并加盖公章,防止少数从业人员的责任心不强或有欺骗行为。  最后,应在买卖合同中设定户口迁移条款和违约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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