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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我是二手房买方。在中介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未对双方在什么时间去房管局签署《天津市房屋买卖协议》进行约定。那我是不是只能等对方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才行。这个有时间的限制吗?如不约定卖方老拖着,我是不是只能等着。

房产纠纷 2018-09-13 11: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房屋买卖服务中介协议不等于购买合同。
    2、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协议是居间合同,是为买卖房屋双方提供服务的协议,促成双方达成买卖房屋的协议,与买卖合同有关联。
    3、房屋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当事人签字才成立的买卖合同。
  • 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应包括: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应明确房屋坐落的地点(方向、朝向、门牌号码等)、类型(公房或私房)、结构(木制、砖制等)、质量(新旧程度、使用状况)、房屋四至、邻界状况及附属设施等内容。
    3. 数量。
    应写明房屋的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居住面积(平方米)、楼层数或房间数等。
    4. 价金。
    这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应先由当地房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估价,确定出最高价格的限度,然后由双方当事人在此限度内自由协商确定,最后报主管机关审查批准。
    5. 交付方法。
    6. 交付期限。
    应写明交付价款的期限和交付房屋的期限。
    7. 交付地点。
    8.违约责任。
    即未按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一般在合同中应确定承担责任的方式,如的数额或比例。
    如有必要还可写明赔偿损失的方式。
    9. 解决争议的方法。
    即双方发生纠纷后是申请仲裁还是提起诉讼。
    以上是房屋买卖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下,当事人在合同中还可约定其他条款。
  • 房产买卖合同一般无效 和对方协商 要回 购房款、 法律依据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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