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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案例:有一个父亲,生前确实写了份亲笔遗嘱,内容是把全部财产赠予隔壁的木匠,而且这个木匠十八来与被继承人只碰面过两次,关系很是一般,虽然该亲笔遗嘱的形式要件齐全,也符合《继承法》中的每一条细则。但当儿子发现父亲遗嘱后,却认为,自己父亲绝对不可能会写这样一份遗嘱,并拿出证据说明了一件无人不为之感动的事情;父亲病重期间,儿子为了治疗父亲的疾病,根据医生的吩咐,提出了一个一般人无法做到的治疗方案,就是儿子自己在腿上肉割一块肉!熬汤给父亲喝。虽然最终没能救活父亲,但儿子至今腿上还留有一块疤痕作证,这可以写入中国历史的第二十五孝行为,在法庭上有众多医生证明,有众多亲戚证明“割肉救父”是事实存在的,而且木匠拿不出任何反证来推翻儿子举证证明。问题补充:问题如下:1,有什么方法证明儿子在说谎?证明儿子说谎在继承法律上有意义吗?2,木匠曾经是反革命刚刚刑满设放,那么木匠能够能够合法得到这份遗产吗?3,如果儿子真的有二十五孝的行为,法官是否会剥夺他的法定继承权吗?4,如果法官让木匠继承了全部的遗产,这样违反公序良俗吗?5,一切都是事实的情况下,遗产赠予木匠的行为是精神失常的行为吗?6,你是法官遗产应该判给谁,木匠还是儿子或者各一半?7,你是人大代表,什么条文想加进《继承法》里面?8,如果你是木匠,在法庭上怎样来维护遗嘱继承人应有的权益?9,如果你是法定继承人,你怎样来反省整个遗产纠纷案?10,如果你是律师,接到这样的案件你会怎样来代理这个案子?------------------------------------------------------------------------------现在社会上类似的遗产纠纷很多很多,主要争论焦点是为什么给木匠而不给儿子?有此而引发的是否神经病?是否遗嘱真正意愿?是否神志不清?

继承 2018-09-23 05: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怎样处理遗产继承纠纷:  
    一、确定遗产范围  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财产转移给他人所有称为继承。由于继承是被继承人个人财产的转移,因此遗产范围必须首先明确。遗产范围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理解:
    (1)公民死亡时,其财产才是遗产。
    (2)死亡公民生前的个人财产是遗产。
    (3)公民死亡时尚存的财产是遗产。
    (4)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是遗产。  
    二、区分遗产范围与家庭财产  遗产范围往往与家庭财产混杂在一起,因此要作出正确的区分:
    (1)被继承人的遗产与共同财产的区分,如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遗产与家庭共有财产、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与家庭共同所欠的债务;
    (2)被继承人的遗产与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利或身份利益的区分,如遗产与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家属应得的抚恤金、被继承人所有的房产权与被继承人享有的公有房屋居住使用权、被继承人承包经营的收益与被继承人承包经营的权利等。  
    三、遗产转移的方式  由于继承人继承的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因此被继承人是否在生前对个人财产进行处理,直接决定了遗产转移的方式。具体分为三种不同的情况:
    (1)法定继承,即继承人根据法定继承顺序取得遗产。
    (2)遗嘱继承,即继承人根据被继承人生前订立的遗嘱取得遗产。
    (3)遗赠扶养协议制度,即扶养人在承担了对被扶养人生养死葬义务后根据协议取得遗产。  
    四、遗产如何继承  因此,实践中遗产如何继承,一般按照以下步骤予以确认:
    (1)如被继承人在生前与有关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的扶养人的,扶养人将根据双方的协议取得遗产,即遗赠扶养协议排除了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2)如被继承人在生前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立下遗嘱,指定自己的财产由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或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被指定的继承人或受赠人将根据遗嘱接受遗产,即遗嘱排除了遗嘱继承人以外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3)如被继承人生前未订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处分自己的财产,其遗产将根据法律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按法定顺序继承。  
    五、分析遗嘱是否有效  考虑到被继承人生前一纸遗嘱可能就要决定巨额的遗产流向,同时还涉及死者遗愿和生者感情等复杂因素,遗嘱应当符合法律严格规定的以下两方面的条件:
    (1)各种遗嘱的相应形式要件。如公证遗嘱应当具备公证申请、公证事项的审查和制作公证书等程序;自书遗嘱应当是遗嘱人自己书写(包括电脑打印)、亲笔签名、注明书写时间;代书遗嘱应当有遗嘱人、代书人和证明人签名,并注明代书和签名时间;录音遗嘱要有两个以上在录音制作现场的见证人的证明;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口授,并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遗嘱人后来未恢复订立书面遗嘱的能力。其中,所有见证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2)遗嘱的实质要件。如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保留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必要的遗产份额,没有处分他人的财产。
  • 没有遗嘱继承财产的顺序如下: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没有遗嘱的,可以按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如果都没有的,按法定继承办理。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一、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一) 配偶
    (二)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 兄弟姐妹
    (五) 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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