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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中介群租的房屋自行改变结构导致我家楼上持续十几年有余。我家是三居室,楼上自行将楼上的卫生间面积扩充至相当于原房屋格局我家楼下卧室的位置。因此造成我家卫生间及卧室多出漏水持续多年。且因楼上厨房洗菜池位置老化开裂水流于灶台破损处持续渗入我家厨房,三个月间三次漏水,近期楼上的厨房漏水更导致我家厨房的用电短路,厨房及客厅数日无法用电。跟物业去楼上确认过问题,物业人员认定我家的漏水系楼上防水层及各种问题未处理妥当所造成。现因楼上中介不积极解决问题,问他们房主信息被告知对方长期出国联系不上。现在中介的电话都不接,也不出面给我们解决问题。我们想起诉对方却不知道对方具体信息。求助,如何解决此问题。 恳请律师帮忙献策。

房产纠纷 2018-09-26 19: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通过中介买二手房,卖方一直不交房,
    1、居间合同是有效的。
    2、中介未确定房子是否真实有效,可以一起起诉。
    3、这种情况属于卖方违约,所以中介费用应该有卖方承担,如果你们要起诉卖方而且中介公司应该无条件的提供证据。
  • 相关的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 搜集证据,和其他共有的业主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侵权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九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八十六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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