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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9年10月21日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合同2020年1月21到期每月10日发放上个月22号之前的工资所以我应该还有一个月的工资没发也就是2019年12月22号至2020年1月21的工资现在这个公司以财务放假回家为借口说是要等到年后才发工资我该怎么办每月10日发放上个月22号之前的工资所以我应该还有一个月的工资没发也就是2019年12月22号至2020年1月21的工资现在这个公司以财务放假回家为借口说是要等到年后才发工资我该怎么办?我是2019年10月21日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合同2020年1月21到期每月10日发放上个月22号之前的工资所以我应该还有一个月的工资没发也就是2019年12月22号至2020年1月21的工资现在这个公司以财务放假回家为借口说是要等到年后才发工资我该怎么办?合同上写的是合同到期后的天内结清现在他们公司门店也关门了位置在深圳松岗希望你能解答!我是2019年10月21日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合同 2

劳动纠纷 2021-02-05 23: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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