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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房子是房改房,几十年的房子了,马上要拆迁了,户主是父亲。前段时间母亲过世,父亲决定趁拆迁换证的时候把房子过户给我,也就说父亲自己的那部分赠与给我,继承母亲的那部分放弃继承权;但是听说赠与和继承的房子,将来买卖的时候都要缴纳20%的税额,我的问题是:1、如果我们在拆迁换证之前办理好了过户,新房产证上只有我的名字,将来是否可以不遵循买卖时缴纳20%税金的条款?2、如果方法1行不通的话,那么我接受继承及赠与五年后且我名下没有其他房屋的情况下再买卖这个房子,是否就可以不缴纳20%的税金?3、我接受继承及赠与五年后且我名下没有其他房屋的情况下再买卖这个房子,与我现在跟父亲之间以买卖形式得到这个房子,哪个更划算些呢?谢谢!!

继承 2018-10-05 15: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目前不少购房者有这样的想法,用赠与过户逃避一些费用。但实际上这种方式也不省钱。当然,如果出售的房子离上次交易时间未满5年,需要交纳营业税的情况下,还是赠与划算些。房产赠与公证具有较大的风险性,在房产过户之前如果赠与人放弃赠与,此时,即便买方已付定金,由于赠与的性质决定对卖方也无任何约束责任可追究,即便是告上法庭,法院也不易判决,这样势必会给购房者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 《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
    一、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 按揭房产可以继承吗?
    1、房屋贷款人在还贷期间去世,其继承人可以办理借款人变更。需要先做好继承权公证书,你父亲的所有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由某一人继承或共同继承,具体咨询公证处。
    2、若是一次性还清,拿着公证书还清钱,办好银行还款手续就行了。没办房产证,继续贷款,需要重新提供贷款手续按银行要求办理;办好房产证,已抵押,继续还钱,还清贷款后注销抵押,凭公证书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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