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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正常辞职,应在7月25日发6月工资。公司说试用期为3个月 试用期工资为1200加提成 可今天27号了 公司说30号叫我去公司拿。 并且公司以迟到为由将我的工资扣成600元 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物价那么贵的今天 600元我要怎么活呢?

合同纠纷 2018-10-06 20: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公司克扣劳动者工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劳动法》关于仲裁时效规定于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如果你入职时,资方已向你告知企业相关劳动纪律及处理办法,你已认同企业规章制度。企业的处罚是有理由根据的,根据《劳动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
    22、 除下列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劳动者工资:
    (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书面约定从工资中扣减的;
    (3)其他依法可以扣减的情形。
    23、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其赔偿金,但扣除后的工资剩余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如果你认为因为上班迟到扣工资的处罚过重,可向当地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减免,讨回被扣工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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