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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中介于2012年1月买一套二手房,房子是经济适用房(2012年7月满5年可以买卖),当时通过中介合同约定先交大部分首付于4月份将房钥匙交由我居住,房本押在中介,12月份待我满足购房条件后办理贷款过户。之前都按合同约定办理了,现在我已满足过户条件,而买房人以手中没有钱为理由(理由较复杂,但我觉得都与我无关,主要还是房价涨了),不办理还贷解压上市手续。以致没法过户。请问我该如何主张,合同的效力够吗。

房产纠纷 2018-10-10 12: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顺序是先贷款, 后过户。
    在办理的过程中,会有一个资金监管户,要求买房人先把首付资金存到这个监管户中,以保证首付的真实性,然后等贷款批下来之后,去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接着办理房屋的他项权利证,他权证下来后,银行收到他权证,然后银行把买房人申请的贷款发放,连同之前监管的首付款一同打给卖房人。
    然后就是还贷了。
  • 在二手房的买卖中,如果已经在二手房上设定担保,那么如何判断二手房是否已经设定抵押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如果该房产已设定抵押,那么抵押方即为售房者,抵押权人就是售房者将该房产抵押的第三方即某人、某公司或某银行;受让人就是购房者。
    这个规定的意思也就是售房者已将该房产抵押给第三方,在转让该房产时,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购房者此房已设定抵押,那么转让行为无效。所以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此房产方可进行买卖。
      要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购房人第一步要做的是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证件。第二步是向有关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所购房产产权的来源。
      核查产权人信息  弄清楚产权是一个人的还是两个人的,如果属于两个人,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卖方卖房的时候,有时并不是本人来签约,可能委托自己的亲戚朋友,在这神情况下,还应当核实卖方的委托书,看委托人是不是产权人本人。
    买房时除要查看产权证外,还要查看卖方的身份证等证件,以确认出售房屋的是否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 严格意义上来说,买房首付是不可以贷款的。首付就是买房子时第一期付款。买房子时不能全部贷款。要先付一部分,余下的从银行贷款。现在的要求是付房款的30%。因为考虑到贷款的还款风险,相关的部门都会要求购房人提供一部分首付,就是预先由个人支付一部分房款,以证明你有还款能力。

      根据国家贷款买房政策的规定,购房者购买首套房需要先准备30%的首付款才能申请贷款买房,购房者购买二套房,需要准备60%的首付款才能申请到银行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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