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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有子女5人,一个姐姐4个弟弟,都和父母不在一地,父母一直独立生活,2010年母亲78岁去世后,父亲88岁不能独立生活,我们让父亲选择:1、大家出钱雇保姆伺候,2、愿意去谁家就去谁家,3、去敬老院,后来父亲选择去姐姐家,(因为姐姐退休后时常去父母那里,又是教厨艺的老师做得一手好菜),经我们5人协商决定:4个弟弟每月承担赡养费500元给姐姐,父亲每月工资也拿出1000元给姐姐做生活费,余下的工资作为父亲的存款由姐姐给存起来;今年10月父亲去世,涉及遗产分配,遗产有:2010年母亲去世前父母的存款、姐姐4年半中父亲的工资的剩余部分、以及父亲的丧葬费(40个月工资)。请问遗产继承5个子女是否平等?姐姐随意处置或隐瞒财产是否合法?假如不合法我们可否起诉?谢谢!

继承 2018-10-19 00: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嘱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 一般地说,养子女应无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但《继承法》同时规定,在一定的情况下,养子女是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的。对于这种情况,《继承法》的规定是,“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这就是说,养子女如对生父母抚养较多,作为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获得适当的遗产。

  • 1、先将父母的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
      
    2、先去世的一方的遗产由他的父母(如果还在的话)、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 ,然后再依照这种规则继承后去世一方的遗产;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 产时,可以多分。
      
    4、因为遗产涉及房屋这种不动产,通过法院判决的分配比例进行分配的时候 ,可以有以下处理方式:
      
    (1)、首先需要对房屋进行一个价值评估,然后由具有房屋所有权的人,按照 房屋的价值和对应的分配比例给其他继承人以金钱;
      
    (2)、如果没人承担起这个金钱的分配,可以将房屋交给法院进行拍卖,然后 再按照法院判定的分配比例进行现金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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