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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老板出钱治疗,并愿赔4万,可是我觉得不够,想走正规途径评残,这样老板又不签字,我该怎么办发生工伤,老板出钱治疗,并愿赔4万,可是我觉得不够,想走正规途径评残,这样老板又不签字,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8-10-25 15: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1、医疗费(基金支付)
    标准:实报实销。
    条件: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基金支付
    标准:统筹地区以内每人每天20元。统筹地区以外没人每天35元。住院天数以住院费票据上的时间为准。统筹地区的确定:只有经过社保局同意需到省外治疗才算统筹地区以外。
    3、交通费(基金支付)
    标准: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15元:火车、飞机费用:实报实销。
    条件:需经社保局同意需到外地就医的工伤职工才可以领取。
    4、食宿费(基金支付)
    标准:省内:80元/天.人;省外:150元/天.人。
    条件:经社保局同意需到外地就医的工伤职工才可以领取。
    5、康复性治疗费用(基金支付)
    标准:实报实销。
    条件:需劳动局审批同意康复治疗并到社保局指定的康复机构治疗。
    6、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基金支付)
    条件:需劳动局认定并到社保局指定辅助器具安装机构安装。
    7、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单位承担)
    标准:原待遇不变条件:停工留薪期内,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多可延长至24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
    8、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护理费(单位承担)
    标准:由用人单位指派专人护理或经职工同意按本单位上一年度一人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护理费。
    条件:发生工伤后生活不能自理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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